啊好累噢。

最近真的太過頹喪,遇到一些爛事就有股衝動想要把一切一個一個通通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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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我還是寫清楚點好了。我想說的是「我無法忍受在公共區域之內的脫序行為!」

在餐廳工作久了,難免偶爾會遇到一些比較怪怪的客人。尤其是在台上唱歌的我們,遇到的時候更為直接,也更無法避免。請原諒我用「怪」字作為形容,這裡所指的是某些極少數精神方面有異常情形的人。

當然大多時候,即使我知道某些來的客人行為有些奇怪,店家的立場多半也不會干涉,只要不影響到他人,其實都是無所謂的。然而有些時候,就還是會遇到比較嚴重的情況。這少數的人在公共場合已經無法自制的失序,大聲嚷嚷者有之,無視於店規攜帶寵物且不注重衛生者有之,甚至與其他客人起衝突國罵三字經伺候者亦有之。

餐廳老闆總是要為多賺他一點微薄的金錢而忍受這樣的情形,然後忽略另外一群更重要的、漸漸流失掉的大部分正常消費、欣賞表演的客人。鄉愿的態度總是拿不出一點辦法來解決。

這幾個月以來,站在台上的我總是要看這些怪異的人與事在我的眼前「表演著」。我應該習慣嗎?應該忍受這樣的情形嗎?我為什麼非得要習慣或忍受這樣荒誕又誇張的劇情在我周遭一再上演?當大家說「拿他沒辦法」一切只能忍受的時候,我的不滿的情緒是表示我的忍受力低於正常人的標準,還是代表我只是個沒有同理心歧視精神方面有障礙者的混球?

我只能說,再這樣下去難保自己不會變得像他一樣的瘋狂...。我可不想哪天受不了了,從台上飛身一腳把誰誰誰踢飛到外太空去,然後告訴大家「好了我沒有什麼遺憾了」再裝作一派輕鬆的一走了之。

另外還有一點我想要說,那就是不管作什麼,都要以不影響他人為原則。正常有行為自制力的成年人更應該約束自己。而不是對沒有行為約束力的人做出一樣甚至更誇張的舉動來。

當正常者對於不正常的人做出非理性的舉動時,即使是認識的朋友我也必須嚴正的譴責。「別這樣做。你的所作所為並不會讓事情更好。」

下個月之前這情形若再不改善,我想我真的要休大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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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phe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