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四(28日)中午,到市政府商管處要拿回我的建築物預審,結果如我所料,不是很順利啊...,不過就在我失望的要回去的時候,讓我遇到了一位貴人...

有一位小姐大概看我一臉帶賽,熱心的問我遇到什麼問題,聊了幾句後,向我自我介紹是附近會計事務所的一位羅小姐。羅小姐很熱心的解答了我大部分的疑惑,也提供了我不少解決問題的方法供我參考,在我束手無策時真是給了我很好的幫助啊。

總而言之,本來是要自己申請的我最後還是找了事務所代辦...(汗)。之後關於刻章、送件、繁瑣的公文往返就交由專人處理了,也省得我請假奔波的困擾。

來說說這次遇到的問題好了,一般來說,在自用的房子裡設立辦公室營業,最先會遇到的支出就是5%的營業稅和綜合所得稅兩項,這些倒還好,比較討厭的是原本住宅用的稅率因為營業會提高不少,以我家近40坪為例,一年增加的房屋及地價稅會多出一萬六千多元。

所幸可以不需要整層公寓都作為營業使用,事實上在我工作的房間其實也不過四坪不到,若是將稅率分離,僅算此房間的話,增加的稅大約三千元不到。

另外就是每月記帳的費用也是一筆,其他後續的發展就等申請成功之後再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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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phe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