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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故事得由去年,我們家大樓進行補強工程之後說起。




※ 曾幾何時,我天真的以為這是真的(泣~)




自從去年,我們公寓大樓補強的工程與各家各戶裝潢的工程告一段落之後,大家總算可以圖個清靜。尤其可喜的是,在大樓補強過後,住戶們對於這個居住了十幾年的公寓如今浴火重生,紛紛表示希望改善住家環境的積極態度。



後頭防火巷如今已佈置成一塊花圃;樓下大門也換成了鍛造的金屬材質,連出入都改用感應式門禁卡,今後回家只需要靠過去「嗶」一聲,門就會應聲開啟,連掏鑰匙的動作都免了,一座小小公寓能得此般待遇,我想等級已直逼花園華廈。



奈何好景不常,今年五月天氣剛轉熱的時候,一樓大門突然變成了水濂洞,一顆顆水珠順著鍛造鐵門的屋簷滴落而下,搞得現在每天出入時得要左閃右躲,還得注意腳步,深怕那不知從何而來的廢水淋得滿頭或是跌了個狗吃屎,



這樣的情形持續了一個多月,每次下班看到自己家的大門口又濕又髒,心底總是一股火直衝腦門。有天忍不住跟我老媽抱怨一番,老媽講法含蓄,說現在還不確定是哪一戶造成的滴水,這週末的住戶會議(註1)時會檢討問題是出在哪一樓。



根本等不到週末的我,隔天一早就到大門口去檢查管線,結果出乎意外的單純,順著這一條直通通的水管延伸上去,滴水水管的開端就是從那五樓陽台的牆壁裡冒出來的。



這裡補充一下,五樓是前年才般進來的新鄰居,感覺是個大家庭,家境似乎也還不錯,每天都可見到他家的瑪麗亞帶小孩上學,當初搬進來的時候,也只是貼了一張紙條在一樓說「新居裝潢、敬請見諒。」然後就花了三個多月的時間進行高檔裝潢,據老媽說美輪美奐程度媲美飯店總統套房,我只介意那三個月的敲打讓我腦神經衰弱的想殺人。



週末住戶會議,我決定陪我媽下去看看大家怎麼解決這事,然而大家左等右等,就是不見五樓派代表下樓開會,此次事件的主角竟然缺席。當事人沒來,我們這些配角再怎麼討論也只是空談,當天只提出請水電工鑑定滴水住戶的決議就不了了之。



我心裡想,有眼睛的人都看的見的水管哪還需要請人鑑定?



再過兩天,媽媽巧遇此次的輪值主委(註2),七樓的一位太太。七樓太太向我媽抱怨,前天遇到五樓,想請他檢查家中冷氣是否滴水,沒想到之前客客氣氣的新鄰居現在居然盛氣凌人:



「冷氣家家戶戶都在開,為何要誣賴是我家的滴水?」



「就算管線是從我家陽台出去的,我去年才搬來,搞不好是舊住戶埋的也不一定,跟我沒關係。」



「你有證據嗎?證明是我家的水管滴水呀!」



以上對白請在心中自動加上「台灣龍捲風」系列的嘴臉及眼色,面對如此理不直卻氣壯的惡鄰,七樓主委完全招架不住,默默被KO下場一鞠躬。



聽完我媽的陳述,深深覺得要治惡人必須採取非常手段。上網google了一下,連到了「環保署公害陳情系統」,當晚我就打了一封陳情書舉發:



台北市☆☆街○○號五樓之住戶,將冷氣滴水管安裝到一樓大門上之屋簷,由於設計不當,使得自今年五月冷氣排出之水滴順著屋簷滴下造成同棟住戶出入時極大不便,因此,煩請環保署稽查人員到場取締,並限期改善,謝謝。



按下送出,心中的氣憤稍微消了一些,我心中只希望公家單位能替我們「料理」這不講理的惡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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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後,環保署來信告知:



情節輕微,經檢測(或認定)未違反規定-勸導改善

派員至上址查察已開立勸導單並限期改善




各位觀眾,誰可以告訴我什麼叫做「情節輕微」嗎?



冷氣有滴水就是有滴水、沒滴水就是沒滴水,鄭弘儀不是說:「今年7月1號起,你ㄟ冷氣如果還在滴水,要拿6,000元來罰喔!緊換~」嗎?還是這只是騙人買冷氣的一種促銷?明明就是一目了然的事情,何來情節輕微之說?不管如何,至少是達到了「擾鄰」的地步,我們全棟住戶除了五樓以外,其餘者通通對此情形表達過抗議,環保署稽查人員不知有沒有訪問過我們的意見?那難道說,必須情節重大到跟蓮蓬頭一樣灑水的地步才有開單取締的必要嗎?



事情發展至今,除了到他家按門鈴順便破口大罵之外,該做的都做了,但地球一樣運轉、惡鄰依舊蠻橫、冷氣一樣滴水、每天回家一樣被廢水澆頭。



又過一週,有天晚上回家時,門口依然積了一大片水漬,而我停在門口的機車...



等等,我的機車上面兩陀黑麻麻的東西是啥?



靠近仔細一瞧,兩隻巴掌大的蝸牛 - 對,別懷疑,就是巴掌大的兩隻蝸牛居然悠哉的坐在我機車上乘涼。這一瞬間,我僅存的一點理智已呈現腦爆的短路狀態,看著地上因為長期潮濕而長出的青苔,我火了,這裡已變成沼澤地區物種的天堂,再繼續下去,我看明天應該會有青蛙跟水蛇趴在樓梯上納涼。



我上樓拿了相機,馬上下樓進行蒐證,滴水的管路、地上的青苔、四散的水滴、還有兩隻該死的蝸牛,全都被我一一拍下當作呈堂證供。



在拍照的過程,剛好遇到五樓的瑪麗亞下樓買東西,看見我正氣沖沖的對著他家陽台猛拍,趕緊進去報告主子,沒多久另一位太太 - 應該是女主人 - 也探頭出來觀望,我沒理他,繼續我的自力救濟行動。



當晚我再度上了「環保署公害陳情系統」打了另一封陳情信,除了上述的內容外,我更清楚的要求環保署,別讓鄭弘儀笑我們家髒,去懲罰該懲罰的人。



台北市○○街◇◇號五樓之住戶,將冷氣滴水管安裝到一樓大門上之屋簷,由於設計不當,使得冷氣排出之水滴順著屋簷滴下造成同棟住戶出入時極大不便,雖然之前已有檢舉並承蒙環保署人員開立勸導單限期改善,但該住戶居然不承認自己是造成滴水的元兇,以致於到目前已近三個月時間造成環境髒亂並飽受廢水淋頭之苦,因此,煩請環保署稽查人員到場取締,並限期改善,謝謝。



又過了幾天,滴水情形終於不再出現,我上樓察看,五樓滴水的管線已被延長到旁邊不會影響他人的地方。



如此簡單的一個工作,如此清楚明瞭的責任歸屬,卻還是可以一拖將近四個月,我不知道五樓有沒有真正被取締罰款,我想是沒有,因為一週後我再度收到環保署的回函:



情節輕微,經檢測(或認定)未違反規定-勸導改善

派員至上址查察已開立勸導單並限期改善?




不過算了,至少現在地是乾的,而蝸牛也回到他該居住的地方去。



事後整個想想,我想我的動作還是稍嫌太過平和了。



至少應該把蝸牛放在他家門口的鞋子裡才對。

XD







註1. 《住戶會議》:一般沒有管理員的公寓,住戶們每半年要開一次會,說明一些公共設施的保養費用分攤事宜。



註2. 《輪值主委》:每半年輪值一次,其間若有事情要傳達,一律由輪值的樓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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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phe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