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來自Pandora的電子郵件



我英文爛,只能大概的瀏覽。內容大概是說,從今後將積極的管制「非美國地區的使用者」收聽潘朵拉。(we must begin proactively preventing access to Pandora's streaming service for most countries outside of the U.S.)。

這真是讓人黯然又銷魂的爛消息啊。

Based on your email address, we believe you may be listening from a country outside the U.S. If you are in fact listening from the U.S., please disregard this email.

這段黑體字表示,從我註冊的EMAIL顯示,我有可能不是來自美國本土的使用者,不過後一句卻說:如果你事實上正位於美國,請忽略這封信。

那麼...所謂的積極管制究竟是要如何的處置呢?

後文繼續說到,Pandora與美國的唱片業者,包含唱片公司、詞曲作者、歌手、版權公司取得了正式合法的授權,使每一位在美國當地的使用者可以合法的使用Pandora,但不幸的,他們無法取得美國以外的授權...,或者該說,美國之外的地區無法給予Pandora相類似的串流音樂授權(music streamed)。

在之前,Pandora只採取輸入zip code(類似郵遞區號)的方式過濾使用者來自哪一個地區,不過今後(2007/05/03),Pandora將會從IP位置辨識使用者的所在地區,只要不是美國本土的IP位置,將封鎖其連線。最後則說,Pandora將會在取得新地區與國家的授權之後公告給美國之外的使用者。而就在我打著這篇文章的同時,晚上十點三十六分,我的潘朵拉的盒子默默的不再響起任何音樂了。

取得美國之外的授權?應該不會太慢。取得亞洲地區(或是華人音樂市場)的音樂授權?我看還是先別等了。

Pandora的難處在於:沒有一個全球化的窗口讓我們接洽,即是是退而求其次,分別對每個不同國家取得播放授權,也無法應付某些國家 / 單位獅子大開口的高額授權費用。

這問題,短期內無解。所以再見了,潘朵拉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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