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來自Pandora的電子郵件。
我英文爛,只能大概的瀏覽。內容大概是說,從今後將積極的管制「非美國地區的使用者」收聽潘朵拉。(we must begin proactively preventing access to Pandora's streaming service for most countries outside of the U.S.)。
這真是讓人黯然又銷魂的爛消息啊。
Based on your email address, we believe you may be listening from a country outside the U.S. If you are in fact listening from the U.S., please disregard this email.
這段黑體字表示,從我註冊的EMAIL顯示,我有可能不是來自美國本土的使用者,不過後一句卻說:如果你事實上正位於美國,請忽略這封信。
那麼...所謂的積極管制究竟是要如何的處置呢?
後文繼續說到,Pandora與美國的唱片業者,包含唱片公司、詞曲作者、歌手、版權公司取得了正式合法的授權,使每一位在美國當地的使用者可以合法的使用Pandora,但不幸的,他們無法取得美國以外的授權...,或者該說,美國之外的地區無法給予Pandora相類似的串流音樂授權(music streamed)。
在之前,Pandora只採取輸入zip code(類似郵遞區號)的方式過濾使用者來自哪一個地區,不過今後(2007/05/03),Pandora將會從IP位置辨識使用者的所在地區,只要不是美國本土的IP位置,將封鎖其連線。最後則說,Pandora將會在取得新地區與國家的授權之後公告給美國之外的使用者。而就在我打著這篇文章的同時,晚上十點三十六分,我的潘朵拉的盒子默默的不再響起任何音樂了。
取得美國之外的授權?應該不會太慢。取得亞洲地區(或是華人音樂市場)的音樂授權?我看還是先別等了。
Pandora的難處在於:沒有一個全球化的窗口讓我們接洽,即是是退而求其次,分別對每個不同國家取得播放授權,也無法應付某些國家 / 單位獅子大開口的高額授權費用。
這問題,短期內無解。所以再見了,潘朵拉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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