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日,我在開車回家的路上被一台機車撞上,我車頭的保險桿也壞了。」

我是很想用這樣簡單一句話打發所有經歷過的事啦,不過要是真可以這樣,我想我後面的整串牢騷也不用打了...(嘆)。一個小車禍,竟然也能夠折騰我一整個禮拜的時間啊。

我的車之所以被撞,是因為有一台機車倒地後飛往我車頭方向,而機車之所以飛過來,是因為騎士犁田的關係,那他又不是農夫沒事幹嘛去犁田呢?那是因為他被一台休旅車從後方追撞導致的結果。

也就因為如此,我只能夠在15公尺外的對向車道,從時速不到20公里減速至完全靜止後,眼睜睜看著它對我衝過來。

俗話說「跳樓壓死賣肉粽」剛剛好可以形容像我這種天外飛來橫禍的倒楣鬼。

雖遇上衰事,不過至少三方人都無恙,總算是不幸中的大幸...。那輛休旅車甚至連刮痕都找不太到,機車慘一點,車頭算是毀了,側面嚴重刮傷,而且卡在我的車頭底部。至於我,看來是要換一根保險桿了...。

或許因為之前有過幾次車禍經驗(什麼爛經驗XD),我很平靜的下了車察看情況,問了兩方事發的經過,初步結論為:機車從休旅車右後方超車至右前方,之後馬上切往車道左側(有閃方向燈)準備左轉時,騎士因為突然的減速導致休旅車主反應不及,從後方撞上。

巡邏的警察先生這時候出現了(果然巡邏了一個晚上等待的就是這一刻啊...),瞭解情況之後,身經百戰的警察先生,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不妨各退一步」兩個密傳口訣迅速的說服兩位當事人達成初步和解共識。

就在即將功德圓滿之際,說時遲那時快,機車騎士的朋友不知道從那個地方"唰"一聲冒出來,一時之間七嘴八舌好不熱鬧。

「喂喂喂,現在是什麼情形?啊,是喔...,那現在是什麼情形?什麼情形可不可以說一下...」搞不清楚狀況的朋友A用唱片跳針的風格,又有點像在念Rap的方式一直不斷重複著同一個問題

「和解?誰說要和解的?和解之後誰來賠償我朋友修理機車的錢?」朋友B自稱是車行老闆,不過當時的氣勢儼然像是個辯護律師

就這樣,原本有點複雜又不算太複雜的一起車禍,因為肇事的雙方責任歸屬尚待釐清,簡單的說就是沒人承認錯誤的情況下,我們只好進了當地警局進行下一步的「研究與討論」。

這時是晚上11點,離事故時間約已過了40分鐘。



11點半,再過半小時就要結束這一天了。

一踏入警局,三四個警察的背影映入眼簾,快速敲擊著鍵盤者有之、俐落移動著滑鼠者亦有之,個個都專注的面對著電腦螢幕,看得出來它們是非常認真且不發一語的在...打電動玩具。

從它們發射氣球的準確率來看,應該訓練了一段時間了。「該不會不打靶的時候都靠打氣球來訓練射擊技巧?」心裡雖這樣想但我沒膽子問

當我們坐著等警察的時候,機車少年跟他一夥朋友還在警局門口開會研究待會要怎麼應對,一群都很年輕,應該還是學生吧,看得出沒什麼經驗的他有些慌亂。

在要準備做筆錄的時候,機車少年突然反悔說願意接受和解條件。「嗯嗯,我想了一下,我覺得做完筆錄還要申請交通裁決實在拖太久了,要不然我還是接受和解的條件好了」

我在旁邊苦笑著,心想早點願意和解交由保險公司來處理,情況不是簡單多了嗎?但這時候...

「咳咳...,可是啊,我剛剛已經跟保險公司說不和解了,所以已經不行了耶。」看得出來,休旅車主因為對方反反覆覆心裡不是很爽,猜測應該是隨便編了個理由要嚇唬那個機車少年。

這時候警察先生又跳出來,再度使出「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大家不妨各退一步」兩個密傳口訣半推半就的叫休旅車主打給保險公司。

然後你猜怎麼著,才掛斷保險公司的電話,自稱車行老闆的律師朋友B突然再度亂入打斷這美好的endding...

「和解?怎麼又要和解了?和解之後誰來賠償我朋友修理機車的損失?(轉過頭去)我就跟你講,就說不要和解對你比較有利你怎麼講不聽...」兼差當辯護律師的車行老闆朋友B,把機車騎士一把抓出警局門口

我傻了。整個大傻眼。

「好吧警察先生,既然他們堅持不和解,我想趕快做完筆錄回去了。」搞到現在凌晨一點半,一點進展也沒有,筆錄也沒做,我真的累了...




「為什麼?為什麼不是我先做筆錄?」我在心裡大聲吶喊著。

讓"機車"騎士先做筆錄我是沒意見,但他們也未免搞太久了。一改再改、改了又改,騎士的父母陪在一旁,仔細的斟酌筆錄中每一個字句。

「喂喂...,都已經兩點半了,為什麼一個小小的車禍要夜間偵訊?」此時初次登場的是警局某主管。「夜間偵訊不好啊,趕快問一問放人家回去睡覺啦。」馬了個巴子,你也知道兩點半了,只會出一張嘴講這種風涼話真讓我一肚子火

等等等等,總算等到第一個人的筆錄結束。不過乖乖!筆錄的內容跟他一開始說的完全不同嘛,怎麼全剩下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啊...。

機車媽媽這時帶著機車少年經過我與休旅車主的面前,冷不防的露出異常兇狠的表情對著我...啊,是對著我後面的休旅車主說:

「我告訴你,今天發生這種事人沒有受傷,最高興的是我這個作媽媽的,第二高興的人應該是你!(唰~!)」說完只聽到"唰"一聲,頭也不回的走出警局,只留下我跟休旅車先生楞在原地。

換第二個人,警察大人依舊跳過了我。我坐在警局的小板凳,門口是機車少年跟他的爸媽,前面是不太會打字而且作文也很差的警察在幫休旅車主做筆錄,我的心底除了煩還是煩,煩煩煩煩煩...。頭一撇看見值班台換了個年輕警察值班

「警察先生、警察先生,我有事想請問你」

「什麼事?」

「就是啊,我很無聊,可不可以借你們的電腦用一下」

「警局電腦裡都是機密檔案,哪能夠說借就借!借電腦你是要做什麼?」

「沒有啊。我只是無聊,想說可不可以借玩一下你們打氣球的電動玩具。」

「... ...。」

終於換我做筆錄。只花了我五分鐘時間。我卻等到將近凌晨四點才踏出警局。




(一週後...)

禮拜天晚上,我又踏上了相同的警局。

事發至今整整一週,機車少年的母親從一開始護子心切、撇清責任,到三天過後突然性格大變的打給我說他們願意「無條件接受任何和解條件」

也不過一個禮拜時間而已,我實在不清楚這當中的心路歷程究竟是如何的轉變。是少年回家後跟家人說了另外的故事嗎?亦或是有其他因素,我沒有追問。

看著少年低著頭道歉的神情,我突然只想要趕快結束這一切。

在等待的過程之中又有兩件事情。

我將車子停在警局門前,寫著「報案專用」的停車格裡,巡邏車回來一看有人停在這個位置,沒有先下車詢問停在此處者究竟是否是來報案、或洽公、或是任何警局相關的業務,就先賞了我長長的喇叭聲,接著到門前就趕人了。意思就是大爺他要停。

「警察先生,這格子寫著報案專用,不就是給上警局的民眾一個方便嗎?」結果警察還是叫我往前移,就停在警局前的紅線處。

「報案專用」的停車格可以塗消掉算了。

過不久,來了一個衣著破舊,既像流浪漢又喝醉酒的怪人鬧場。他先是坐在警局門口地上,被值班警察抓住脖子拖到旁邊,然後又跑回來,一直按自動門上的開關尋警察開心。

在我們要簽下和解書的同時,這怪人突然衝過來鬼叫「不要簽!不要聽警察的!別被他們騙去囉!」結果就是換來被兩三個警察架著給丟出警局門口。

接下來就猛了,被丟出去的老兄不高興了,在門口大喊警察打人,喊累了之後拿著門口的水管打開水龍頭先是伸進自己的褲襠裡不知道在幹嘛...XD,然後又對著警局的大門狂噴水柱。

年輕警察這時衝出去,顧不得自己衣服褲子被噴的濕透,試圖將他壓制下來,隨後再多兩個警察一起把他扭進警局。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我想就不用再詳加敘述了。

那個怪人或許欠打,但更好笑的是,整間警局塞滿了警察,大概有10多位吧,不是冷眼旁觀、就是激動的上前「教訓」,全部的警察沒有一個能夠「既合法又有效」的去制止這位醉漢的舉動。

警察再怎麼粗暴對待他,他喝醉了,看來也沒在怕。而在我們這些老百姓的面前做這樣的事,老實講,我的感想也只有「無能」兩個字。

和解結束,總算了結了整個禮拜的折騰,我只想要早點回家,能夠好好洗個澡舒舒服服的睡覺就夠了,警察局果然不是一般人可以來的地方,沒事還是少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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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phe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