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出自環球音樂(UMG)的CEO Doug Morris 之口。

文章中提到,即將與微軟在線上音樂市場策略結盟的環球音樂,要求微軟每賣出一台Zune,就必須支付一塊錢美金給環球音樂與旗下的藝人。

環球音樂總裁Doug Morris 說道:「這些儲存裝置內的音樂都是竊取而來的,這一點使用者心知肚明。所以該是使用者付出代價的時候了。」

-----------------------------------
以每賣出一台Zune支付一塊錢美金的代價來討好唱片公司,是高或低我也無法論斷,不過環球音樂擁有規模龐大的數位音樂內容,並且在簽約期限之前是唯一一個與微軟線上音樂合作的品牌,從這兩點看來,仗著自家的優勢撈到一只肥約也是想當然爾。

再者,如果環球與微軟的合約內容沒有作出「不准許與其他線上音樂合作(如iPod)」的限制,那麼環球到時候又可以拿著這個合約條件去找蘋果談判,或許之後唱片業者分食數位播放器的銷售利潤會成為一種趨勢也說不一定,對環球來說,這算盤打的實在精明。

不過看了老地方冰果室的分析,與原始文章之後,我直覺的感覺還是環球被iPod 全世界近80% 的市佔優勢打的唉唉叫,然後卻將這股怨氣發洩在自己的親密戰友頭上...。

-----------------------------------
至於Zune到底好不好用?夠不夠格被稱為iPod殺手?看官們請自行判斷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ephe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